|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所在位置: 首页 > 法治在线

新闻工作者采访权不容侵犯

时间:2020-04-23 16:16:33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作者:辛闻 点击: 216594 次

4月21日,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儿童工地压埋死亡”事件中4名遇难男童在当地公墓安葬。《新京报》、红星新闻、上游新闻等媒体的记者前往采访,遭遇现场不明身份的人员阻挠甚至殴打,手机等物品被抢夺。记者拿回手机后,手机里包括通讯录及事发现场视频等在内的资料已遭删除。

事件发生,群众有知情权,媒体有采访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新闻工作者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采访权不容侵犯,对无理阻挠记者正常采访并殴打记者的暴力行径,我们予以强烈谴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这是新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做好党的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也明确了舆论监督的社会价值。实践证明,舆论监督有利于改进工作,促进社会的进步。反之,如果处处躲避舆论监督,手段粗暴,则不利于解决问题,甚至会激化矛盾。

在阻挠记者的冲突现场,有一名女性对记者说:“没有政府的允许,不能进去采访。你们为个采访,值得吗?”记者赶去现场是为了还原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因此,这根本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只要信息公开,依法而为,媒体报道能阻止很多的谣言乱跑。相反,封锁消息、阻挠采访,甚至在事后回应时也反复变化说辞,结果只能是处处“掉链子”,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当地的负面舆情“火上浇油”。

豪横的打人者应当为侵犯记者权利的行径付出代价,当地相关部门应当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我们期待执法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给被殴打记者一个合法的交代,并彻查究责,严惩从施工渎职到暴力阻拦的所有责任人。我们希望各地因此件事情而反思,切实保障记者正当的采访权利,为记者正常采访进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共同促进社会的进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驻地机构 | 人员查询 | 法律顾问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24小时举报受理和处置
违法或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711111 举报邮箱:zgdflzw@163.com

中廉网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本网站文章(含图片/视频) 京ICP备20020218号-1

Copyright 2019-2024 zlwrmt.com All Rights Reserved